省纪委监委亮出2018正风反腐“成绩单”
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24日上午,湖北省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监委通报了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
2018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湖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我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起来看看,2018年湖北正风反腐“成绩单”——
发布会还通报了省纪委监委查结的6起典型案件:
1-王晨案
王晨,男,汉族,1962年3月23日出生,江苏姜堰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12月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经查,王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并从中获利,利用职权通过向私营业主放贷违规获取大额收益;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司法诉讼活动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诉讼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身为司法干部,本应忠实于宪法法律,严守法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却知法犯法,利用司法权大肆敛财,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2-刘安民案
刘安民,男,汉族,1955年12月28日出生,湖北孝感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月任省政协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2015年12月任省政协常委;2016年4月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2018年1月任省政协正厅级在职干部;2018年3月退休。经查,刘安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刘安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谋私,大肆敛财,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刘安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安民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3-李红云案
李红云,男,汉族,1962年9月4日出生,湖南临湘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2013年6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经查,李红云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他人邀请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情妇谋取私利;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通奸,并有非婚生子女一名。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李红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利欲熏心,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红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4-蒋远华案
蒋远华,男,汉族,1966年3月3日出生,湖北宜都人,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2月任宜化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经查,蒋远华带头大肆操办个人生日庆典,带头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致使宜化集团党的领导丧失、党的建设缺失,先后有多名企业高管被立案查处;大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马列信鬼神;任人唯亲,独断专横,肆意浪费国家资财;私欲膨胀、索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和资金在境外购置豪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大肆非法获取个人私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严重职务犯罪。蒋远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公司负责人,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蒋远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5-李忠案
李忠,男,汉族,1964年7月10日出生,湖北公安人,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2017年2月任武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经查,李忠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对方财物。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李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忘却初心,私欲膨胀,纪律和法律底线全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6-王含冰案
王含冰,男,汉族,1978年12月26日出生,上海人, 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6月参加工作, 2015年11月任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经查,王含冰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国有企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个人决定公司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购物卡,进行嫖娼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罪。王含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贪欲膨胀、贪污受贿,生活放纵、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含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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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啸、张均
编辑:梁唯雅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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